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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剧毒化学品运输监管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9 浏览次数:98

  根据市公安局奥运安保工作的规定,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暂停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四联单)、运输证手续的审批。7月1日至7月23日、8月23日至10月10日期间,所有剧毒化学品运输均准许在夜间进行(具体时间:外环线内22时至次日凌晨4时,外环线外:23时至次日凌晨5时)。进出本市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必须要严格按照确定的12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指定道口进出(321国道安亭、204国道葛隆、沪太路洋桥、318国道西岑、320国道枫泾、沪嘉浏高速公路朱桥、沪宁高速公路江桥,沪行高速公路枫泾、亭枫高速公路双庙、北青公路大盈、杭金公路新联、东海大桥)。

  各剧毒化学品销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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