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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助剂无害化进程将加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8 浏览次数:126
  上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黄建忠在苏州市第六届电子信息科技服务周技术论坛上表示,工信部正在进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中国版RoHS)的修订工作,新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中国新版RoHS),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管理范围,将从单一的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子电气产品。业界人士认为,此举将加速我国塑料助剂无害化步伐。
  
  黄建忠介绍,我国是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但在该领域开展的污染控制工作目前仅限于电子信息产品,既不适应我国电子电气产品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也不能与欧盟实施的RoHS接轨。因此对现行的管理办法修订是大势所趋。新版的管理办法有三个重大变化:扩大了管理范围;管理目录将采取更加积极的形式,增加对企业的激励政策;对进入管理目录的产品将采用国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
  
  据了解,中国版RoHS自2007年实施以来,国内相关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提升和加强,在对6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和替代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表面上看,中国版RoHS是针对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而事实上实施减量和替代方案的主体是塑料助剂和专用料的生产企业,国内目前生产和使用的阻燃剂、热稳定剂和增塑剂中的主要品种,都与中国新版RoHS中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有关。
  
  塑料助剂的专家表示,欧盟的RoHS和现行的中国版RoHS只是对出口产品和国内的部分产品进行了管控,中国新版RoHS将弥补这一缺口。一旦实施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国内生产的几乎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将被纳入管控范围,这对相关的塑料助剂企业和原材料供应商将是一个严峻挑战,开发、生产高性能的环保型新型塑料助剂已成当务之急。
  
  北京化工研究院副院长陈宇认为,环保和节能已经成为塑料助剂发展的前提条件,新型助剂必须在体现环保节能的基本原则上才能具体考虑其功能性、高效性、差异性、领域扩展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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