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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食品包装需标清营养成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02 浏览次数:78
  日前,山东省质监局2011年第4季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产品的监督检验结果中,26种烟台生产的食品虽然质量没有问题,但是因为标签标识不规范而被判不合格。近日,笔者咨询了烟台市质监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近两年,新的食品安全法规颁布密集,很多生产企业未严格使用新标签规定,导致众多食品因为标签不合格上了“黑榜”。据悉,目前已经有些食品按新标准印制了营养成分标签,2013年1月1日起,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商品外包装未跟上新规定
  
  2011年12月14日,在佳世客采购的韩晶晶购物篮里装了饼干、酸奶等二三十样食品,她却只看了酸奶的标签,“这个保质期短,所以看了生产日期”。她告诉笔者,很多食品的标签她也看不懂,“像这个饮料的配料表里面有那么多专业名词,我又不认识。看不看都不影响我买它”。
  
  笔者随后访问了30名市民,其中17名市民表示很少看标签,而从来没看过食用油标签的更有25名之多。消费者对标签并不重视,为何质监部门却把标签当做与食品质量同等重要的评判标准?
  
  标签标识是对食品具体信息的直观反映,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了解营养成分和添加剂等各类信息。烟台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王振海表示,“标签是十分重要的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筛选自己需要的食品。譬如有的人不吃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标签中必须有所标示”。
  
  “近两年是食品安全法规颁布密集期,很多标准和往年相比都有了变化。”王振海告诉笔者:“例如,山梨酸钾属于防腐剂,以前配料表中标注防腐剂就可以了。但是依照目前的规定,必须按照添加剂用量的多少,依次标上各种添加剂的具体名称。”因此,一些企业在标签制作时没有跟上标准,“也存在极少一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了之前制作好的标签。”王振海表示,“所以出现了一些食品,质量跟上了标准,但是标签标识却仍用以前的标准。”
  
  食用油标签上按级别分优良
  
  “色拉油”、“烹调油”、“一级油”、“调和油”,有的前面还加上“纯正”、“高级”、“精品”、“浓香”等等字样,究竟哪种品质好?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只能根据价格、品牌、口感等选择自己中意的产品。据了解,我国已实行新的棉籽油、葵花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按照标准生产的食用油,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判断油的等级。”王振海介绍,食用油将按质量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这就是说,消费者只需看看产品标定的等级高低,就知道食用油的质量好坏了。
  
  王振海介绍:“新标准还规定,产品标签中要对原料的加工工艺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进行明确标识,并对是否使用了转基因原料,以及原料的产地进行明确标识。如果在外包装上没有标出上述内容,产品将被禁售。”
  
  据了解,“压榨法”和“浸出法”是食用油的两种基本制作工艺。这两种方法的区别在于,“压榨法”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全过程不涉及任何化学添加剂,保证产品安全、卫生、无污染,天然营养不受破坏。而“浸出法”则采用溶剂油(六号轻汽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加工而成,最大的特点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但是,从追求天然健康的角度讲,压榨油更符合人们的消费心理。王振海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在选购食用油时,需要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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