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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盐事件拷问网络匿名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8 浏览次数:85
  “蝴蝶效应”在网络时代呈现出更快速的反应。一条微薄,一篇帖子,就可能引起一场社会运动,甚至是社会危机。日本地震导致了核电站的核泄漏,在并未真正威胁到中国的情况下,仅仅是“食用碘盐可防核辐射”、“核辐射污染了海盐”等几篇网络“水军”的谣言,居然导致中国突发抢盐事件。
  
  看待抢盐事件,有不同的视角。比如,中国人民的科学常识还很缺乏,政府的公信力还有待加强,商业伦理建设任重而道远,现代物流配送亟须改进,等等。但是,网络时代,我们不能不从互联网的角度反思。因为,网络几乎已经渗入到了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全面渗透到进了社会公共事务,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社会舆论中传播最快、影响力最强的一种。
  
  是的,“网络改变中国”。因为网路的匿名性、草根性、虚拟性、快捷性、互动性,我们的声音变得多元了,我们的公民意思在短期内有了巨大的飞跃。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网络也给我们带来了众多令人忧虑的一面,比如,网络谣言肆无忌惮地涌现、网络谩骂毫无顾忌地攻击,网络犯罪层出不穷,等等。因此,我们有必要思考“公民意识”在互联网的生长机制了。
  
  “公民意识”是基于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核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和权利意识。讲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权利意识,就离不开真实主体的存在。但目前的网络匿名制,恰恰是制造了一个个虚拟的主体,反而成为了“公民意识”进一步生长的最大障碍。因此,抢盐事件再一次呼唤着网络实名制。
  
  提到网络实名制,就有人大声反对:拥有匿名做大多数事而不被人“窥视”的自由,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我也承认这一点并不错,但我想说,这种自由是基于“隐私”基础上的,只要你不影响第二人,也就是说你在网上的任何言行都是封闭的,都只是你自己的“隐私”,你怎么匿名都是没问题的。
  
  但是,就像一个人,可以在自己的卧室“露阴”,但公序良俗却不允许你在公众场所“露阴”一样。只要你的博客、微博、帖子对第二个读者提供了开放,你就进入了“公众场所”的视域,就不再有那种做大多数事而不被人“窥视”的自由了,你必须考虑责任和公德。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不想做坏事,就不怕实名。因此,实名制的本质就是责任。
  
  我呼唤网络实名制,但我不主张立即实行实名制,因为“跨省追捕”的网络事件还没有绝迹,我们还存在被公权力报复的担忧,我们还需要匿名给我们虚幻的安全保护,还需要匿名的网络推动将公权力“装进笼子”。因此,对网络匿名制,我们不应该继续大张旗鼓地宣传、呼吁,而应该对其加强监管和引导,应该对网络实名制进行积极鼓励和支持。
  
  抢盐事件只是再次拷问了网络匿名制?但真正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才到了网络实名制的成熟时机。我这里的成熟时机,不是指技术上的,而是指文化上的、法治上的。创造网络实名制文化上的、法治上的成熟时机,政府的责任显然比公民更大、更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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